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1.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职责(1)按照代理协议(合同)规定和委托人的指示负责办理委托事项。(2)在办理代理工作中必须提供真实的情况及资料,如果有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提出索赔并撤销代理协议。(3)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在代理过程中得到的保密情报和重要资料。(4)代理应如实向委托人收账。2.国际货运代理应对自己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3.收货人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害,并能证明该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即可向货运代理人提出索赔。4.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作为承运人运输货物时,其责任从接受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定的地点也视为完成并已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5.委托方应支付给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报关、签证、办理单据以及为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应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费用。委托方在提货之前必须全部予以付清,方能取得提货权。否则货运代理人对货物有留置权,并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弥补应收取的费用。对船边提货和危险品,应根据卸货速度及时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做好衔接工作。广东铁路货运代理公司
货运代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作为发货人(出口商)(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4)包装;(5)储存;(6)称重和量尺码;(7)安排保险;(8)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9)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10)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11)安排货物转运;(12)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13)记录货物灭失情况;(14)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2.作为收货人(进口商)(1)报告货物动态;(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3)提货和付运费;(4)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6)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7)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3.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江苏空运货运代理咨询国际货运代理人接受承运人支付的订舱佣金。
上海朗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道路普通货运。货运中转站。普通货物的仓储和仓储配套服务、装卸、加工、包装、配送、相关物流信息咨询和技术咨询业务。国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国内航线(含台港澳地区)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以服务外报方式从事物流方案设计及数据处理,物流软件的研发,物流数据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二、三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集装箱及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多种运输形式的发展,国际货代的服务范围也不断扩大,其在国际贸易和运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伴随着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货运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其法律地位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货运代理人不止可以作为代理人为委托人(货物利益方)代办货物报关、装卸、储存、保险等业务,还可以以本人身份作为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同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并作为当事人承担全程运输的责任。如我国1995年6月6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于6月29日由外经贸部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以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1998年1月26日公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2条明确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也可以作为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单独的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早在公元十世纪就已建立,初期为报关行,其从业人员多系从国际贸易企业而来,人员素质较高,能为货主代办相当一部分国际贸易业务和运输事宜,随贸易发展,逐渐派生出一个专门行业,在其发展过程,有些国家曾试图取消它,让货主与承运人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减少中间环节,但都未成功,因为构成国际货运市场的货主、货代、船东(或其他运力)、船代四大主体,与港务码头、场、站、库等客体不能相混,兼营、交叉经营,会使国际货运市场竞争秩序出现混乱。这些工作联系面广,环节多,是把国际贸易货运业务相当繁杂的工作相对集中地办理,协调、统筹、理顺关系,增强其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形成,是国际商品流通过程的必然产物,是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因为如此,该行业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国际贸易企业的货运代理。货运代理企业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佣金。中国香港朗运货运代理售后
由货运代理办理接交货物,并安排货物转运至收货人人指定的地点的称为进口代运。广东铁路货运代理公司
1988年3月相关部门下文,“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业务实行多家经营,他们分别由船公司和货主自主选择,任何部门都不得进行干预和限制”。在这之后的几年中,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陆续成立,且随着时间的推进,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纷纷上马,其发展态势不容忽视,中国国际货代业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1993年底,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代企业共510家。到了1999年底,全国共有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达到1600家。如果没有这么多国际货代企业的积累,当然就不会有现在众多成绩显赫的国际出名货代企业,因为质的基础是量,量的积累终于达到了质的飞跃。中国国际货代业的有识之士,纷纷抓住1993年左右的大好形势,成立自己的货代公司。正如大家公认的真理一样,人的一生总会遇到几个机遇,1993年就是从事中国国际货代业有识之士的机遇。1993年左右成立货代公司的人就是敢于抓住机遇和善于把握机遇的人。一个公司在其发展的道路上,虽有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营销管理等许多需要决择的问题,但是能够抓住机遇仍然是非常重要的。广东铁路货运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