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作为发货人(出口商)(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4)包装;(5)储存;(6)称重和量尺码;(7)安排保险;(8)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9)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10)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11)安排货物转运;(12)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13)记录货物灭失情况;(14)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2.作为收货人(进口商)(1)报告货物动态;(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3)提货和付运费;(4)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6)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7)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3.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形成,是国际 商品流通过程的必然产物,是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国香港国际货运代理
海运费——OceanFreightAMS——AutomaticManifestSystem自动舱单系统录入费,用于美国航线ACI——AdvanceCommercialInformation加拿大舱单系统,用于加拿大航线ENS——EntrySummaryDeclaration入境摘要报关单,用于欧盟包干费(本地费用)——LocalCharges电放费——SurrenderedFee/TelexReleaseFee并单费——CombinedCharge改单费——AmendFee集卡费——TruckingFee/ContainerTruckingFee快递费——CourierFee熏蒸费——FumigationCharge单证费——DocumentFee提单费——B/LFee注销费——LogoutFee改配费——Re-BookingFee查验费——InspectionFee(海关查验或商检查验)订舱费——BookingFee保险费——InsuranceCharge/Premium外拼费——Co-LoadFee(Co-Load是货运代理同行间相互合作或拼货的行为)内装费/装箱费——LoadingFee(内装一般是指由发货人把货物送到订舱代理指定的场站或仓库,由场站或仓库装箱。吉林陆运货运代理流程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欧洲专线运输方式有哪些1、铁路专线铁路运输也是近几年来欧洲专线非常火的一种方式。通过欧洲铁路运输,走制定的线路,先到达对应的国家进行卸货,然后再交由当地物流商派送。费用和时效适中,性价比是很高的,一般铁路专线时效需要16-25天左右时间。2、空运专线从国内的空港发出,通过直飞或者中转之后运送到欧洲的国家,然后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派送,时效快、安全性高,一般空运时效大约需要6-8个工作日。3、海运专线海运专线是从国内港口进行装柜之后,由货船运出,全程直达欧洲专线的港口,对于一些陆地居多的国家,会安排货车进行运输到境内,一般海运专线时效需要大约20-25天才能到达。(注:以上的物流时效只供参考,实际的物流时效需要根据末了的目的地和出发港口的位置来计算)。
货物申报后海关接受时起,申报单证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根据目前两种申报方式。1.对于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来说,接受申报的含义是:海关计算机接到有关单位传输的电子数据报关单后即进行逻辑处理,并将处理反馈给原数据发送单位,或公布于海关业务现场(计算机不予接受申报的信息除外),即为“海关接受申报”。2.对于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的,海关接受申报的含义是:海关人员接到报关员递交的货物报关单及随附的有关单证后,需要进行登记处理,凡海关人员已对报关单作登记处理的即为“海关接受申报”。海关在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和撤消;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撤消。正当理由一般情况下是指:1)由于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的错误;2)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放行手续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修改或撤消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的。由于申报数据错误构成违反《海关法》有关规定的,海关可以给予报关单位相应的处罚。其中作违规处罚的,在处罚后方可准予修改或撤消原申报单证及其内容,重新申报;对构成私运没收货物处罚的,不允许再重新申报。由货运代理办理接交货物,并安排货物转运至收货人人指定的地点的称为进口代运。
我国《海商法》规定MTO对货物灭失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1)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坏: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运输单位,或按照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2SDR,以两者中较高的为准;(2)对于迟延交付,我国的《海商法》规定货物交付期限为60天,MTO迟延交付的赔偿限额为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数额,但承运人的故意或者不作为而造成的迟延交付则不享受此限制。以“混合”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范围较为常见,除了作为货运代理代委托人报关、报检、安排运输外,还用自己的雇员,以自己的车辆、船舶、飞机、仓库及装卸工具等来提供服务,或陆运阶段为承运人,海运阶段为代理人。对于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的确认,不能简单化,而应视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货物卸毕后,应下舱检查,防止漏卸,并且应负责港口的报关,报验等工作。中国台湾陆运货运代理费用
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中国香港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或者单独的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包括: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根据其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按运输方式分为海运代理、空运代理、汽运代理、铁路运输代理、联运代理、班轮货运代理、不定期船货运代理、液散货货运代理等;按委托项目和业务过程分为订舱揽货代理、货物报关代理、航线代理、货物进口代理、货物出口代理、集装箱货运代理、集装箱拆箱装箱代理、货物装卸代理、中转代理、理货代理、储运代理、报检代理和报验代理等。中国香港国际货运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