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进口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清关进口代理的具体流程。1.进口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提货单)。(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B/L货代提单MB/L船东提单)。2.海关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3.报关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递交纸质材料。4.交税:海关审价按照货物对应编码下税率征税5.查验(如海关认为有必要):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6.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①一次放行②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二次放行③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7.提货:放行后,收货人可提取货物至自有仓库、销售等。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甘肃铁路货运代理服务
根据各家不同的操作规定,货运代理针对不同的船东给货主要提供不同的海运服务。1、明确各条航线服务2、选择船东或货代以价格优先,航线好为宗旨,选择有优势的船东或货代订舱。订舱的方式有:以书面订舱(填写订舱单)(1)订舱代理指定的托运单格式。(2)非指定的订舱格式3、审核托运单4、取得订舱确认5、FMS系统录入以及核查各项费用6、跟踪服务工作7、安排付款以及领取正本提单和电放放货每个订舱代理对领取提单的方式不同,按照订舱代理的格式要求,填写相关的寄单委托书,把上面的内容列清楚。每个订舱代理的电放格式单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按各家订舱代理要求严格执行。甘肃海运货运代理仓储fms系统录入的依据是以bookin greportd 上运价中心人员注明的工作号,输入该号调出该票将相对应的资料录入。
从业务层面上看,国际货运代理人是以货主的代理人身份并按代理业务项目和提供的劳务向货主收取劳务费。但从整个对外贸易运输环节和法律上看,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民法上的代理完全不同,因此权利与义务也不一样。国际上从事对外贸易运输的机构很多,但细加分析,他们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货运代理人和交通运输部门。其中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是专门经营进出口产品业务的机构,统称为货主。他们为履行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他们是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或收货人。货运代理人是根据货主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业务的机构,它们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是非常典型的国际货运代理人。交通运输部门是专门经营水上、铁路、公路和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机构,如轮船公司、铁路局或公路局及其运输公司,民航总局下属中国民航公司及其分公司,地方民航公司等。它们都以拥有运载工具为特征,为社会提供实际运输服务。它们是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承运人。
货运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有些是中间商,就是自己没有船或者飞机的或者船公司、航空公司,都是货代。职责是把委托者委托的货物,通过指定的运输途径,从一地运往另一地,货运代理是为运输公司(海、陆、空)代理收运货物、揽货,从而在完成货主与客商之间的贸易中起到重要的连接作用的公司。代理行业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接受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和结汇。货代也可以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扩展资料:业务范围:1、以非常快非常省费用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2、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3、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4、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5、办理货物保险。6、货物的拼装。7、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8、安排货物到港口的运输,办理海关和有关单证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9、作为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10、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11、从承运那里取得各种签署的提单,并把他们交给发货人。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
“国际货运代理”必须对所有的运输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国际货运代理”需要保证每个服务之间的衔接按照预定时间及时准确地完成,这样才能保证整体货物运输项目的成功。“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必然发展方向之一是需要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增值服务多则意味为利润点多并可以提高客户对国际货物运代理公司的依赖程度。顺着以上说明延伸第二个发展方向是“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必须加强自身IT研发能力,只有具备强大的IT能力才能把增值服务标准化,这意味着“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可以在经济运营成本和可靠运营构架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危险品编号应填写相关部门危险品标志代码。江苏航空货运代理
EIR,是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也称为设备交接单,是进出港区时交接集装箱及其设备的凭证。甘肃铁路货运代理服务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1.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职责(1)按照代理协议(合同)规定和委托人的指示负责办理委托事项。(2)在办理代理工作中必须提供真实的情况及资料,如果有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提出索赔并撤销代理协议。(3)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在代理过程中得到的保密情报和重要资料。(4)代理应如实向委托人收账。2.国际货运代理应对自己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3.收货人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害,并能证明该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即可向货运代理人提出索赔。4.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作为承运人运输货物时,其责任从接受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定的地点也视为完成并已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5.委托方应支付给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报关、签证、办理单据以及为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应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费用。委托方在提货之前必须全部予以付清,方能取得提货权。否则货运代理人对货物有留置权,并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弥补应收取的费用。甘肃铁路货运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