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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企业商机

(一)对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的规制1、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要求《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即劳务派遣单位只能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3年6月20日公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苏州品牌劳务派遣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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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阻力根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我国目前有劳务派遣工人2700万。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大量存在劳务派遣工,部分央企、国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副所长金英杰表示,国家对于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有要求,所以用工不能超过工资上线。按照国家核定的国企又觉得不够用,只好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因为在用工成本上比直接用工要便宜。全国**委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倪小庭也曾对媒体透露,1998年我国央企在册职工有3000万人,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化,央企职工总数已锐减到1000万人。表面上看似国企员工减少了,但实际上背后是国企大量开始使用劳务派遣工人。如东综合劳务派遣服务供应一般认为劳务派遣协议的性质为民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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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务派遣具有如下特征:(一)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这是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在一般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和使用劳动者,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虽然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却是用工单位。

”第28条规定了过渡期:“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第25条规定了豁免适用的范围:“外国企业常驻**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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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人才派遣、劳动力租赁、或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皋信息化劳务派遣服务咨询热线

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苏州品牌劳务派遣服务优势

6、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禁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7、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苏州品牌劳务派遣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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