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软件需要到财政局备案方可使用,有的代理记账单位没有采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软件来替代手工记账。4、 会计资料交接麻烦、不够规范。代理记账单位在接受委托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及资料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遗失或毁损时无法查找。5、代理记账单位通常是定期或定时上门服务,日常业务可通过电话沟通,会计不是随时在单位办理和咨询业务好处代理记账和专职记账对比***、 费用节省,享用专业团队的服务。第二、 运用计算机技术,高效,低差错率。第三、 **审批,专业正规,保障经济责任,免除企业后顾之忧。一直坚持做较具人文情怀的良心诚企。长宁区国际代理记账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第十七条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一)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二) 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哪些代理记账代办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FCPAS)招生。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账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四)专业水平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五)业务承揽1.承办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代理记账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2.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的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办公环境也是很干净和温馨的。
一般,代理机构会提供以下业务:1、整理原始单据、记账凭证;2、出具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每月纳税申报及税款交纳,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4、新公司国地税报到等;另外,有些机构可以提供**的每月报税短信通知,邮件通知服务。税计顾问1、提供日常财税知识咨询,包括电话咨询、上门咨询、网上咨询。2、指导或协助企业办理日常涉税事项;3、协助或指导企业进行财税知识培训,**参加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4、定期组织客户参加税务咨询列会;5、每月发放一期《税务咨询信息》,每年赠送《企业财税法规汇编》。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业务。多年来一直坚持做较具人文 情怀的良心诚企。上海租赁代理记账
是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协会(FCPAS)授权培训机构。长宁区国际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 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第二十三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长宁区国际代理记账
苏州亿德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汇集了大量的优秀人才,集企业奇思,创经济奇迹,一群有梦想有朝气的团队不断在前进的道路上开创新天地,绘画新蓝图,在江苏省等地区的商务服务中始终保持良好的信誉,信奉着“争取每一个客户不容易,失去每一个用户很简单”的理念,市场是企业的方向,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公司有效方针的领导下,全体上下,团结一致,共同进退,**协力把各方面工作做得更好,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公司的新高度,未来苏州亿德企业顾问供应和您一起奔向更美好的未来,即使现在有一点小小的成绩,也不足以骄傲,过去的种种都已成为昨日我们只有总结经验,才能继续上路,让我们一起点燃新的希望,放飞新的梦想!
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1]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 [2]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2、根据***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