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在计量学中的作用:在化学计量中,除了某些特定的气体分析领域(如机动车尾气测量)以外,至今还没有建立起类似物理计量的体系。这是因为化学计量标准在比较时通常包含二次取样及样品预处理,而物理标准,如两个量块,通常可以直接比较。因此,在化学计量中,来自比较测量的不确定度常常要比物理计量高,结果是使长溯源链失效。目前,化学计量学中被普遍接受的标准物质的分类是“有证标准物质(CRMs)”和“内部标准物质”,内部标准物质是使用者根据需要自制的标准物质的通称。两类标准物质的不同主要体现在验证水平。而不一定是不确定度水平。对于标准品:根据项目的不同,选用相应的试剂盒或金标准方法等。1114905-55-3
绿原酸的主要功用:抗氧化作用:绿原酸是一种有效的酚型抗氧化剂,其抗氧化能力要强于咖啡酸、对羟苯酸、阿魏酸、丁香酸、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和生育酚。绿原酸之所以有抗氧化作用,是因为它含有一定量的R-OH基,能形成具有抗氧化作用的氢自由基,以消除羟基自由基和超氧阴离子等自由基的活性,从而保护组织免受氧化作用的损害。抵老:绿原酸及其衍生物具有比抗坏血酸、咖啡酸和生育酚(维生素E)更强的自由基清理效果,可有效清理DPPH自由基、羟基自由基和超氧阴离子自由基,还可克制低密度脂蛋白的氧化。绿原酸对有效地清理体内自由基、维持机体细胞正常的结构和功能、防止和延缓瘤突变和衰老等现象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杜仲绿原酸含有一种可促进人体的皮肤、骨骼、肌肉中胶蛋白的合成与分解的特殊成分,具有促进代谢、防止衰退的功能,可用来预防宇航员因太空失重而引起的骨骼和肌肉衰退,同时发现杜仲绿原酸无论在体内还是体外,均有明显抗自由基作用。483-66-9特殊品种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对照品与标准品是2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药典凡例中已有明确的定义: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1,2],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例如,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品,用HPLC或UV法测定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用熔点标准品,测定含量时,用对照品。即使是同一种物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它们的规格、标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
标准物质证书包含那些内容:正确使用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说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必须在证书规定的条件下使用。例如:若干燥处理,应当给出准确条件,如,105℃下2个小时。容器有时也需要在规定条件下打开。例如,存储在低于环境温度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容器打开前,应当加热到实验室温度,以避免水蒸气凝结引起污染;储存在惰性气体中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只应当在含有相似惰性气体的手套箱中打开。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给出适当的警示。除非在证书中有规定,否则标准物质/标准样品不应再进行诸如研磨之类的粉碎处理,特别是对于痕量元素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应当给出警告不能使用任何含有这些元素的设备。当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使用涉及到将固体CRM制备成液体时,需给出一些特别的说明,尤其在临床化学领域。标准样品则由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组织和审查。
标准物质取样方式:在均匀性检验的取样时,应从待定特性量值可能出现差异的部位抽取,取样点的分布对于总体样品应有足够的代表性,例如对份状物质应在不同部位取样;对圆棒状材料可在两端和棒长的1/4、1/2、3/4部位取样,在同一断面可沿直径取样。对溶液可在分装的初始,中间和终结阶段取样。当引起待定特性量值的差异原因未知或认为不存在差异时,则进行随机取样。可采用随机数表决定抽取样品的号码。对具有多种待定的特性量值的标准物质,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和不容易均匀的待侧特性量值进行均匀性检验。国家标准品其网站的标准溶液都是国家认可的产品。34981-26-5
当用标准溶液代替样品进行测试时,得到的结果应该与已知标准溶液的浓度相符。1114905-55-3
保存后的对照品怎么样才算是正常、可以继续使用呢?(1)均匀性。正常的对照品的特性应该是均匀的,即在规定的细分范围内其特性保持不变。如外观等因素。所以长期保存的对照品再次拿出来使用时,我们应该首先观察其的均匀性。(2)稳定性: 对照品的稳定性是指其在受到一定外界环境条件或人为因素的操作下,但是其的物理性质以及化学性质还能够和原来一样,保持不变。通常,对照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就越为稳定,那么期保质期就越久,这个时间期限就被称为对照品的有效期。常见的对照品一般有效期为3个月-1年左右。111490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