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样品的正确使用:应充分考虑标准样品的定值方法以及标准样品的预期使用要求。在标准样品使用之前应仔细、全方面地阅读标准样品证书。只有认真阅读标准样品证书中提供的信息,才能保证正确使用标准样品;应特别注意标准样品证书中所规定的取样量与取样方法。就IERM制备的标准样品而言,固体标准样品主要是小取样量,标准样品小取样量是此类标准样品均匀性的重要条件,不重视或忽略了小取样量,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也就谈不上了。液体标准样品(主要是水质标样)我们规定了样品的稀释方法,这也是很重要的,比如同样是稀释25倍,既可以采取10ml稀释到250ml的方法、也可以采取1ml稀释到25ml的方法,但是这两种方法带来的误差显然是不一样的;而气体标准样品则规定了气体使用的压力下限(常为1MPa),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气瓶在退回过程中不被污染,另一方面,确实有些气体标准样品在压力较低时量值可能会发生变化。
国家标准物质是指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668-49-5
标准样品的正确使用:应优先考虑使用国家批准的有证标准样品,使用无证标准样品或自配样品代替标准样品会造成过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浪费,更谈不上量值的准确性、可比性与溯源性;选用标准样品应与预期监测分析样品尽可能接近,这主要包括基体、形态、浓度水平等。其中基体匹配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因为只有使用与被测样品基体相匹配的标准样品,在解释实验结果时才很少或根本没有困难。因此,只要基体匹配是可能的,使用者就应尽可能选用匹配基体的标准样品。另一方面,由于日常监测的样品种类很多,而研制标准样品又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工作,因此选择与待测样品基体完全匹配的标准样品有时几乎是不可能的,使用者有时需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选择适用的标准样品83925-00-2标准品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组成部分。
标准溶液的浓度标定是化学实验中的重要步骤,其目的在于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是进行标准溶液浓度标定的基本步骤:1. 选择合适的标准物质:标准物质应具有高纯度、稳定性好、易于称量等特点,其纯度应高于待测物质。2. 精确称量标准物质:使用精确的天平称量已知质量的标准物质,并记录下质量值。3. 溶解标准物质:将称量的标准物质溶解在适当的溶剂中,制备成一定体积的标准溶液。4. 标定仪器:使用标定的容量瓶、移液管等仪器,确保仪器的准确性。5. 测定标准溶液的浓度:通过适当的化学分析方法,如滴定法、分光光度法等,测定标准溶液的浓度。6. 计算结果:根据测定的数据,计算标准溶液的浓度,并记录下结果。7. 重复实验:为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应进行多次重复实验,并取平均值作为结果。
标准品标准物质配置过程的不同的方法:因标准物质自身的物理特性、化学特性及生物学特性不同,加之实验的目的、要求、量级的不同,因此标准物质在配置使用过程中,不同的需求,导致标准物质配置过程也会有不同的方法。一般标准物质采用直接称量法配置:取出要配置的标准物质小瓶放置至其恢复室温,准备称量工具(合适量程的容量瓶、吸管或药匙、纸笔、以及毛刷、卫生纸、打开天平预热);在天平旁边放一张白纸,将标准物质、药匙或吸管、毛刷等称量工具置于白纸上,待5位天平稳定后(一般开机后预热30min),放入10ml干净容量瓶,关闭玻璃门,归零存放化学标准品的容器应保持清洁,无尘,无腐蚀性气体。
跟标准品相关的对照品则是指用于生物制品理化等方面测定的特定物质,由生产单位采用与制品生产工艺相同的方法制备。对照品应尽可能与制品原液配方一致,稳定性较差的,可加不含对测定有干扰物质的适宜的稳定剂。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对照品: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对照品系是用于生物测定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标准溶液在化学分析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83925-00-2
中药标准品可以用于中药制剂的成分分析。668-49-5
标准溶液的制备是化学实验中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工作。以下是其制备方法:1. 直接法:准确称取一定量的基准物质,用适当溶剂溶解后定容至容量瓶里。如果试剂符合基准物质的要求,可以直接配制标准溶液,即准确称出适量的基准物质,溶解后配制在一定体积的容量瓶内。2. 标定法(或称间接法):很多物质不符合基准物质的条件,不适合直接配制标准溶液。即先配制成近似需要的浓度,再用基准物质或用已经被基准物质标定过的标准溶液来进行确定准确浓度。以上即为标准溶液制备的两种主要方法,无论使用哪种方法,都需要保证实验的精确性和准确性,以便获得较可靠的结果。同时,进行实验时也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危险。668-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