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不存在犯罪问题,因此,也就不存在坐牢之说;如果经济纠纷中夹杂有其他违法事实,触犯刑法的,如合同诈骗等,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提出诉讼。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它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查看详细 >>在您选择婚姻法律师的时候,请参考以下几点:(1)经验:俗话说的好:“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所以经验对于婚姻法律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必备素质。因为只有他代理的案件多了,实践丰富了,才能够准确的看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且行之有效的处理问题(2)专业:法律是一个浩瀚无边的海洋,几乎没有一个律师是可以精通每一部门法的,如...
查看详细 >>宁波离婚律师(陈春香律师),如果子女是已满11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你可以...
查看详细 >>现在人的普遍观念,离婚其实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大事,甚至告别一段不幸的婚姻,反而是件幸事。可是,离婚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简单,或多或少都要有些纠纷。我们律所除了每日分享婚姻法规之外,还提供离婚律师**法律咨询。当您遇到婚姻法律问题时,可联系我们律所(宁波铭生律师事务所),我们为您免费咨询,答疑解惑,并保证您的隐私。宁波铭生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宁波离婚律师-无效婚姻条款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将《婚姻法》中禁止结婚及无效婚姻条款中关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相关内容删除。 新增“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查看详细 >>1.《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破产案件时,要从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对债务人的法定指定人、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出资人等进行释明,或者采取相应罚款、训诫、拘留等强制措施后,债务人仍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
查看详细 >>经济纷争案件中,聘请律师的话,对于律师费是按照案件不同,有些分为一审和二审的收费,但也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所以,想必大家都想了解经济纷争律师费标准是多少?1、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2、有财产纷争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因此律师费可与律师确定。律师费按照案件不...
查看详细 >>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生命中重要的事情之一,因此在结束一段婚姻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如果你要聘请婚姻律师帮助你的时候,选择一位好的婚姻律师,能够更有效的帮助您告别过去,开始崭新的未来。 也许有的人认为,婚姻法案件比较简单,任何一个诉讼律师都可以驾轻就熟,其实由于婚姻案件带有强烈的情感性、心理性等因素,使得它不同于一般的经济...
查看详细 >>合同约定向第三人给付的条款,第三人可分别基于合同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主张其权利。就合同请求权而言,应根据合同主体的意思表示来判断其是否构成债务承担或履行承担。若合同主体明确了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则该条款属于债务承担;若合同主体单就合同的履行方式予以约定,则应认定为履行承担。对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法院应依据合同目的、合同内容等探究合同主体...
查看详细 >>在您选择婚姻法律师的时候,请参考以下几点:(1)经验:俗话说的好:“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所以经验对于婚姻法律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必备素质。因为只有他代理的案件多了,实践丰富了,才能够准确的看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且行之有效的处理问题(2)专业:法律是一个浩瀚无边的海洋,几乎没有一个律师是可以精通每一部门法的,如...
查看详细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新律师法实施后,合作所开始退出律师服务历史的舞台。当你在法律上遇到疑难问题时,你就可向律师请求帮助。在中国,律师服务机构称为律师事务所,它是中国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
查看详细 >>宁波离婚律师-无效婚姻条款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将《婚姻法》中禁止结婚及无效婚姻条款中关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相关内容删除。 新增“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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